租车须知

租车规则

续租
1)畅行租车不同租期(不超过最长租车时限)内,如果客户需要续租车辆,请提前24小时致电畅行租车当地客服中心即可续租。
2)已超过畅行租车不同租期内的最长租车时限,客户需要在上次用车结束前4小时亲自前往畅行租车当地服务中心结算上次用车费用,并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畅行租车有权根据车辆预定状况或其他原因拒绝客户的续租要求。
3)畅行租车客户超过续租时限:超过6小时按一天用车费用结算租金,不足六小时按半天结算。超过租约时限每天租车费用按租约合同平均每天租金的200%/天计算。
提前还车
1)特殊情况下:客户需要提前还车时,需提前4小时致电畅行租车当地客服中心,在此前提下,免收违约金,租金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2)如果客户未在还车前4小时通知畅行租车,则需要支付半天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车费用按实际产生额收取。
3)个人客户选择自驾租车只限租车1辆,即客户在所租车辆未归还之前不能租用本公司其他车辆。公司客户可选择多辆自驾。带驾业务个人及公司客户可租用多辆车。
备用车使用
1)由车辆本身故障无法行驶:畅行租车将在全国服务范围内免费为客户更换 同级别车辆,在无法提供同级别车辆时,将为客户更换车型高于原车型的,租车费用仍按原车型计算,如更换车辆低于原车型的则按实际车型计算用车费用。 若在全国服务范围内外,畅行租车将为客户办理退租手续,不再提供备用车,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另行租赁其他车辆。
2)若客户由于其他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等)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畅行租车将不在提供备用车辆,客户需自行处理有关事宜。